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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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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域风&深圳铁板烧

还君明珠

                           (一)

听说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从来不会醉的。我很羡慕这种人,觉得十分神奇。没想到那天晚上,我也成了一个不会醉的人。

之前听到个消息,说一个我认识的人今晚会出现,我很想见到她,不过却没有一个合适的借口。于是我一直徘徊,希望在碰巧遇见的时候说声你好,然后故作惊讶地对她说一声:「哇!你变化可真大。」

其实我还是有点胆怯,想如果在她出现之前我就醉了的话那也是天意,但是这一晚我始终没有喝醉。喝不醉是因为其实不想忘记,连自己都未必明了这念头,就像一个沙漠中行走的人,分明知道没有水,却不肯放弃希望。

我在那个地方从日落呆到夜深,孤魂一般在楼群之间游荡。

可惜那个人始终没出现。

后来我想,也许这才是我那天死也不肯醉的原因!

很久以前我经常喝醉,有的时候醉得很离谱。醉的感觉其实很好,尽管有时候会有人给你几个耳光。

笑吟问过我,记不记得她打我的事情。我把她给我的耳光和那天晚上说过的话都忘了。只一个人的名字,没能忘掉。

晓芸。

                           (二)

「我是三年四班的晓芸。代表三年级来给同学们送节目。」

她的声音并不清脆,反是有些黏黏的。每个字都说的清清楚楚,但两句话的尾巴却都是开放式的虚破音,整个句子抑扬婉转,让人过耳难忘。

深紫色的头花利落的扎着马尾,红色的及膝风衣衬着白嫩的肌肤,水汪汪的眼睛藏着无尽的聪慧灵动。她略羞涩地站在门口,两只嫩白纤细的小手努力的拎着一个大大的小提琴箱,似乎有些吃力的样子。

新年联欢会上的同学们玩得正开心,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她。

我就读的这所中学,是华北一个著名国企的自办学校。我随着调动工作的父母来到这里,一切都从头开始。那时的我,性格内向到有些孤僻,所以很难融入班级的热闹氛围中去。因此,我第一时间便看到了她。

她上台,取琴,表演。

琴弓搭上琴弦,她的人就立刻专注起来,仿佛和琴融为了一体。悠长的琴音在空气中缓缓流淌,轻柔而曼妙,如天籁般动听。

她闭上眼睛,陶醉在自己的世界。

我静静地、直直地看着她,看着她分的很开的眉心和圆润可爱的脸,心里有一朵伏蛰的花刹那盛放。似乎,我能听见每一片花瓣绽开的声音。

很多年以后,我已经学会了遗忘很多东西,常常疑惑某些事件和场景是不是真实存在于我的过去。可我从没怀疑过当时的那副画面和画面里我的那个念头:如果她看我一眼,和我说一句话,多好!

曲终。

矜持的颔首,在雷动的掌声中下台,飘然而去。

她一定不知道,就在那一刻,她的专注、淡然和骄傲,彻底征服了一个懵懂少年。

那一年,我中二。

                           (三)

那天之后,我爱上了在高我一年级的那个楼层游荡。

我发现她很喜欢笑。大大的眼睛眯的像一弯新月,整齐的牙齿白的让人目眩。

我发现她很害羞。笑啊笑啊就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左顾右盼的怕人注意到。

我发现她很活泼。有人在远处喊她,她就会甩着马尾辫一颠一颠的跑过去,快到跟前的时候双脚并拢着一下子蹦到地方,像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我发现她很天真。朋友和她说一些校内的见闻,她总是眨巴几下眼睛,歪着头问:「真的吗?不会吧!」

放寒假的时候,我还发现了一件事。

还有半年,她就要毕业离开这所学校,去到我心目所及之外的遥远未知。

                           (四)

缘,妙不可言!

即使是现在的我,也想不到再开学的第一天她会降级到下一年级,更不会想到她选择的是我们班,而最不会想到的是她坐在了我前桌。

看着一直只能远远偷看的她就坐在触手可及的前方,我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涌到了脸上、火辣辣的发烫,而一颗心更是就要从嗓子里跳出来。我看着她那精巧的耳垂、利落的马尾以及被和煦阳光映射成金色的颈后绒毛,鼻子里充满了幸福的酸涩,眼中险些流出泪来。

人生之舟扭转航向,往往令人措不及防。

当时的笑吟可能也是这么想!

她本来坐在我前面,但是她个子比较高,所以在晓芸来后,她被老师调到了我身后。

这给了她一个机会,用我踢她凳子的脚法来踢我的凳子。

「我告诉你,少和那个新来的说话!肯定是她学习太差,所以要留级再学一年。你要小心,别被她带坏了!」

我猜笑吟肯定是因为调座位而心怀不忿,所以没有理会小女生的警告,而是一心想着要怎么开口和晓芸说第一句话。

「同……同学,你你你你你……好!我们板报组还差一个人,你加入我们好……好……好不好?」

「你们组什么时候办?」

「期末考试前……前前一周。」

「现在才学期第一周哎?」

其实当时有七百四十几种搭讪理由可以选择,但是当你真心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一定可以用最短的时间选择出最无稽的那一个。

                           (五)

同班、前座,让我有了和她慢慢相处的机会,也让我可以细细地看她。我发现她双眉的间距很宽,眉毛的长度也稍短,略带婴儿肥的脸颊总是带着一点红润。她算不上美女,但是她回头对我笑的样子真的很美,被文具盒里面的虫子吓的尖叫时候也是好美,气鼓鼓的回头打我时更是美到天昏地暗。我一边偷瞥她一边笑着抵挡,总觉得她脸上每一个有瑕疵的地方都美得很特别,美得很生动。

我在观察她的时候,她也在观察我,这让我受宠若惊。我觉得,她肯定也有点喜欢我,不然她不会那么关注我的一举一动。

「原来你不口吃哦?」

这是她的第一个发现。

「你真的很爱说' 我也是' 对不对?」

这是她的又一个发现。

她喜欢用纸或者作业本的背面写字。她说从笔尖传来的滞涩是一种极具真实感的存在。我说我也是,然后改用纸背。

她喜欢用吸水钢笔和纯蓝色的墨水写隶书。她说纯蓝色墨水的颜色和隶书圆润而不失锋芒的笔法是一种天然的契合。我说我也是,然后扔掉自己的蓝黑墨水努力的在纸上比划蚕头燕尾和燕不双飞。

她喜欢用一种很特别的方法写「张」「的」「以」「好」「洋」五个字。她说用字迹就可以给人留下与众不同的感觉。我说我也是,然后在她的抽屉里悄悄摸出她的作文本,用心的临摹,直到足可以假乱真。

她喜欢上几何课,尤其喜欢圆形以及和圆形相关的题目。她说圆形没有棱角,代表着她希望的处事风格。我说我也是,然后开始死命的学习还没及格过的几何。

她喜欢音乐,也喜欢试着写词谱曲。她说心情好的时候可以笑,但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却不想对别人发脾气,于是通过音乐来排遣。我说我也是,然后弄了一把破旧的吉他、一根六手的笛子和一个祖传的口琴,慢慢的也开始有模有样。

她喜欢松鼠。她说松鼠的胆小和可爱,是除了兔子以外最接近她性格的动物。我说我也是,然后像一条狗一样在松林里跑山,直到夜幕降临、衣衫破烂,终于把一只松鼠放在水壶里送给了她。

她喜欢莲花。她说莲花是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清纯花朵,希望自己也能如莲花一般。我说我也是,然后把自己的作业本、教科书、课桌和所有能画画的地方都画满了莲花。

她喜欢学习好的人。她说觉得学习好是一种能力的象征,让她心里充满了崇拜。我说我也是,然后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的发愤图强,拿着期中考试成绩单轻描淡写的对她说,年级第四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她喜欢穿那条带着方格图案的裤子。她说这是她妈妈买了两条一模一样的裤子,她和妈妈各穿一条。我说我也是……

她就弯着眉眼笑起来,像一朵清秀的水莲花。

「傻瓜!你好幼稚哦!」

是啊!幼稚!

我喜欢她,喜欢的失去了自己,喜欢的让自己变成了她。如果她开始有一点点喜欢我,那么她喜欢的是我?亦或是她自己?

无论如何,她开始喜欢和我讲话,喜欢和我在一起度过一些本来应该是她自己独处的时光。每天放学回家,我们都会互相打电话。谈理想,谈人生,谈现在,谈未来,谈音乐,谈写字。每次听见父母下班回来的脚步、匆匆的将电话挂掉之后,我都会想:她对我有没有感情呢?会不会喜欢我呢?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惋惜那时的谈话竟然没有涉及感情。而许多年后我才明白,无论谈论的内容是什么,打电话这件事本身就是难得的情感。很可惜在当时,懵懂的我就那么傻傻的想啊想啊直到酣然入梦,然后在梦里一次又一次的去询问可爱的她。

                           (六)

办板报的那一天,最后教室里只剩了我和她。她站在桌子上涂画着黑板,我踩着桌脚仰视着她。

白色网球鞋的鞋带磨起了边,深红色的背带裤落了些许彩色的粉笔灰,淡黄色的短袖t恤起了几颗毛球。我从未如此近距离的和她独处,更是从未如此接近过她。我的鼻尖离她的大腿只有几寸的距离,可以清晰的嗅到衣物洗洁剂的清香。

「让开,我下去。」

她的话语唤醒了我的陶醉。

她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像是我心头的一尊神祗。也许是无人的寂静给了我亵渎神明的巨大勇气,所以虽然脸烫的难受、伸出的手微微颤抖,我还是鼓足勇气说出了这句话。

「太高了,我扶你下来吧!」

她的脸掠过一抹晕红,大眼睛看了看我又收回眼光。

「不要,我不习惯男孩碰我的手。」

她的语声轻细,在我耳中却重若雷击。我压抑着呼吸,鼓足胜勇。

「我不动,你搭着我的手……」

「……扶你,好么?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当时我故作镇定的样子肯定十分窘迫,她看了看我,然后又一次弯着眉眼笑起来。缓缓的,她把手搭在我高擎着的手上,轻轻巧巧的跳了下来。然后,背上书包,一颠一颠的跑走。

柔嫩。细弱。冰凉。

那是我第一次牵到女孩子的手,后来这半生中和其他女子的拥抱、亲吻乃至做爱都再没有像那时候一样激动过。

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也是最后一次。

                           (七)

炎热的暑假很快就要过去。

假期的每一天我和晓芸都要通超过五小时的电话。如果不是企业内线电话不花钱,恐怕我们早已因为巨额电话费用被彼此父母发现。周末父母休息在家时,我们就以去同学家玩的名义偷偷的跑出来见面。见面的内容,也是叽叽喳喳聊个不停而已。不知道那时候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要说,就像怎么说也说不完,永远都不会冷场。

学校后面有一条河,河边有一大片树林,树林里有一棵同根双身的杨树。那是我们两个最常去的地方。

那天,开始的时候我们说的是音乐,后来说的是电影。

好像是。

最后,我们终于开始谈起感情。

「我……我有事想和你说!我……我……我……」

我想说,却又不太敢说,更不好意思去说。我总觉得,似乎已经没什么好说,但是不说出来,或者说不得到她肯定的答案,我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没底。

如鲠在喉。那个时候我切身理解了这个成语。

她聪慧,几乎已经猜到我要说什么。

「别!别说出来!」

她的阻止很迅速,可是却成了我的动力。似乎我的难过,只为了等待这一句话的出现。

「晓芸,我喜欢你!特别喜欢你!真的!」

听了我支支吾吾后猛然顺畅无比的说出来的话,晓芸的耳垂和颈根都在绯红。她垂首抿唇,用手将一绺散落的长发别到耳后,轻声嗔怪道:「都告诉了你别说,你还是说了,真是的!」

「晓芸……」

「说出来就没有意思了,知道么?」

「可是,我想知道,你喜不喜欢我?」

晓芸听我问,忽然抬起头看我。看着看着,她就再一次弯着眉眼笑起来,然后将眼神转向了远方,轻轻的说。

「我闺蜜丝丝说你很不错,是一个值得的人。我喜欢我叔叔家的弟弟,你很像我弟弟。」

我短路了。

当时我尚未健全的头脑还只能理解2+ 2= 4,对2+ 2= 3+ 1这种格式理解不能。

晓芸的脸飞遍红霞,转回头看着我。也许她看出我有些发懵,于是追问。

「你明白我说的话么?」

虽然我不明白,但是我不能让她知道我不明白。

我就努力的点头,傻呵呵的发笑。

她见我的样子,噗嗤一声笑出来。

「傻瓜!你好幼稚!」

幼稚!

这是男人一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它深深的嵌在男人的骨子里,青春期的男生更甚。在那时,同龄的女生总是比男生成熟许多,更何况她还比我大了一岁。

                           (八)

宝哥是我在班里唯一的好朋友。也是我这半生为数不多的朋友中最铁的一个。

我把假期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但他当时也只是一个2+ 2= 4型的无知青春期男。

「应该是喜欢吧!」

他最终下了个结论。

我听了很高兴。他也很高兴地表示要带我去看个东西。

在老街的一家精品店里,我看到了一个红色的心形音乐盒。打开盒盖,就会自动放出一段音乐,里面的镜子上还有一个小人旋转着跳舞。

宝哥的眼光真不错!她一定会喜欢这个音乐盒!

「这段音乐可以改吗?」

老板表示可以,但是会很贵。

我算了算,大概是我三个月的零用钱和早饭钱的总和。

三个月后,我交了钱,老板问我要改什么曲子。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三周后来取。」

那时候宝哥和我喜欢租录像带回家看,所以我们看了很多香港电影。受里面的情节影响,我不准备把音乐盒的事告诉晓芸。因为,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可惜的是我已经习惯于把所有的事和她一起分享,所以还没从精品店走回家就已经改了主意。刚回家,电话就先响了。没等我说出所谓的惊喜,那边已经先传来断断续续的抽噎。

晓芸要走了。

                           (九)

那时我对世界的认知,只有学习和喜欢她。那时我对地理的了解,仅限于方圆二十里内和挂在墙上的中国地图。所以,我虽然知道是为了学习,却不知道在这里学习和在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学习有什么区别。所以,我虽然知道那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去。

两周,她在我身边的时间只剩下两周。

电话那头,她真的变成了一朵雨做的云。电话这头,我的世界似已崩塌。

我要珍惜一切能和她相处的时间,于是开始送她回家。

每天晚上七点半下晚自习,一千米左右的距离,我们大概走一个小时。港片里认为,理智的放手是很酷的正确选择,所以我也那么认为。每天的路上,她都会一次又一次的看我。我心中有千重不愿、万般不舍,可竟然很酷的没有说过一句挽留的话。

不止这样,我还搞了一个很欢乐的欢送会。

有水果,有糖块,有相机,有胶卷。

钱,是我在家里偷的。那是我第一次偷东西。

全班同学都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值得我高兴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她亲手给了我一块奶油话梅糖。

后来我把糖吃了,在糖纸上写下了她走那天的日期,珍而重之的收藏起来。

第二,在操场上,我和她照了唯一一张合影。

照片上的她紧闭着双眼、双手捂着胸口,一副惊恐的表情。照片上的我一只手搂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比划着一个ok的手势,满脸兴奋。

没错!她不同意我搂着她,于是我和照相的宝哥狼狈为奸。

那时,她穿着拉小提琴时的那件红色风衣,我亦穿着初见她时的那件衣服。仿佛时光从未流转,又仿佛已经轮回了一个整圆。

晚自习铃声响起,照完集体合影的同学作鸟兽散,长长的走廊,只剩下我和她。她双手交叠在小腹,静静的看我,然后低头沉默。我张了几次嘴,却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她微笑,然后轻轻点头,转身离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在走廊里渐行渐远,头脑里一片空白。

她先是模糊在我的泪水中,继而消失在尽头的转角。

我觉得自己的灵魂正被她的脚步抽离,只剩一具空着的躯壳站在那里。

这样很正确,一如我无数次想象中分别的样子。可脑海中却不停地盘旋着一句话。

「就这么让她走吗?就这么让她走吗就这么让她走吗就这么让她走吗……」

去你妈的!

我似乎是大叫了她的名字,疯了似的追她。当灵魂归位,死而复生的时候,她已经在我的怀里。

我第一次闻到她的发香和体香,可那时我的泪打湿了她的头发,她的泪沾满了我的肩头。

「不要走!我求求你不要走!」

「放开我吧!我们都还小!走或不走都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事情。回去过你自己的生活!」

「我要和你一起的生活!」

「傻瓜!我的高中、大学、甚至工作可能都要在那个城市了!我们不在一起,你的感情能持续多久?你……」

「十年!高中大学工作加起来也只要十年就可以完成!我等你十年!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

「你不要这么幼稚!你知道十年有多长么?」

「我知道!我都知道!我一定能等你十年!」

「呵呵。好吧!你等吧!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我今天的话。」

她在我耳边轻声说完这最后一句话,然后推开我站定。她弯着眉眼对着我笑了笑,再一次道别,离开。

                           (十)

因为我刚才喊她名字的声音惊动了整个年级,所以我被臭名昭著的更年期妇女版班主任抓到了教导主任办公室。

教导主任冷着脸看我,而更年期妇女把我一顿臭骂后用这句话收尾。

「你有什么可说的?」

我没有理会更年期,只是用活死人的眼神看着教导主任,用活死人的语调问他。

「为什么她要走?可不可以留下?」

教导主任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张嘴后却语调平静。

「硬笔书法比赛我给你颁奖的时候,记得你是一个胆小又腼腆的孩子。」

他转向更年期说。

「记大过,找家长。」

更年期给了我肩膀几拳,然后一脚把我踹出了门,继而转身向教导主任道歉。

「主任,对不起。你女儿在我们班里,我却没看好她。」

                           (十一)

音乐盒我取回来了。

那个小人在镜面上孤独的旋转,我的心在黑夜里孤独的飘荡。1994年12月21日以后的夜晚,再没了电话铃声,只剩下我和那个音乐盒对坐无言。那的晚上,只要是独自在家,我就再也没开过灯。

十年到底有多久?

我在黑暗中想了又想,后来顿悟。那是当时我那个年纪的三分之二个人生。

父亲从学校回来,曾经和我深谈了一次。他说,我还小,不懂得什么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我确实不懂。那时不懂,现在依旧不懂。

很快,丝丝就接到了她的平安信。我抢过来如饥似渴的寻找,却没有找到关于我的只言片语。看着纸背上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字迹,我忽然觉得自己学的依然不够像。

我记下了信封上她留下的地址,每三天给她写一封信。每一封信都石沉大海。

港片里经常有血书的桥段。于是我认为她之所以不回我的信,一定是因为我的态度还不够诚恳。

我胆子小,不敢自己下手。宝哥用一把水果刀割破了我左手的中指。伤口很深,但是在我看来,不够。

我用自己的鲜血在一方手帕上画了一朵玫瑰。

封笺,投递。

依然杳无音信。

中考的时候,我答完数学卷子,偶然间看到了左手的伤疤。伤疤半年前就已经愈合,只是水果刀的刀油在伤口里留下一抹无法消退的青绿。

忽然觉得仍旧很疼!

                           (十二)

宝哥和丝丝的分数都不太好,所以他们只能留在本校高中部。

我的分数还好,足够我远远的离开这个地方。

笑吟的分数更好,但她问了我去哪里之后,对我说了一句。

「我也是!」

这个蠢货!

                           (十三)

高一下半学期我依然故我的写信。直到那次信封上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印章,印章是血红的四个字——查无此人。

呵呵,不到两年而已。看来,十年的时间真的很长。

我第一次喝醉。

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一阵香气。我睡在女生宿舍。笑吟的床上。

幸好她在室友的床上。

我在她室友们的笑声中狼狈的逃离,像一条偷了骨头被追打的土狗。

她不是骨头,她是丢了骨头的主家。

「我妈给我带的肘子,我不爱吃,你把它全吃掉!」

「饭盆怎么都是油!给我拿来!笨死了!」

「你又踢球?你看看这衣服多脏?还摔破了!衣服脱下来,人滚蛋!」

「初中你数学学得那么好,为什么这次考16分?」

「琪琪不好看,煦煦比较好。那嗲嗲的样子,很适合你这种每天对女孩板着脸、一看就是先天缺爱的人。」

因为有她,我觉得我的高中生活了无生趣。

不过高三时她笑着告诉我,我终于会笑了。

熄灯后的宿舍。音乐盒上的舞者还在旋转,我仍然在思念。只是记忆中那张脸越来越模糊,模糊的让我分不清我是在思念她,还是在思念这段思念。

                           (十四)

高考结束的那晚,整个学校变成了一个盛大的狂欢场。笑吟把小脸喝的红扑扑的,拎着一瓶啤酒、拽着我一路跑到操场的旗杆底下。

「你觉得我怎么样?」

「三八!」

「好!那你说实话,你有没有一点点,一点点点,喜欢这个三八?」

「我靠!有又怎么样,没有又怎么样?」

「你不敢承认啊?来,喝口酒壮壮胆!」

「你才是怂人呢!」

她忽然大笑起来,笑的前仰后合,笑的直不起腰。

许久,她终于止住笑声,仰头灌了一大口酒,然后用力的把酒瓶掷出去。

「我就是怂人!我今天喝了酒!我们以后在一起好不好?」

三句话。一句比一句铿锵,一句比一句音量大。

她比晓芸高。她比晓芸美。她比晓芸身材好。

可她终究不是晓芸。

我该怎么回答她呢?

她不需要我的回答。她需要的只是说出去,然后扑上来。

我措不及防,被她扑倒在旗杆底下的水泥台上。

她的身体火热滚烫,她的唇柔软湿润,她的唾液香甜细滑。在她的攻击下颤抖的,是我的初吻和我的青春。

我的身体很舒服,我的感觉非常特别,但我的心很难过。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从查无此人的那一刻开始,我对晓芸的思念就已经变了味道。只剩下一少部分是对爱情的守候,更多的是对已经过去的感情的执着和对她再不回顾的不甘。

我沦陷在四年后笑吟的这次告白中。

我开始热烈回应笑吟的亲吻,虽然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我紧紧的拥着她,双唇用力吮吸她的舌头。

她,是她,也是她。

我正在迷乱纠缠,可她却突然离开了我。她脸红红的站起身,一边用眼瞟我一边手足无措的整理被我弄乱的衣物。我顺着她的眼神,发现自己的裤裆已经开始升旗了。

我不自然的起身捂住下体,她扭捏的站在我对面,气氛颇为尴尬。

「我会对你负责的。」

港片的经典台词,当时我觉得很应景。如果再有一根烟,就更完美了。

听到我的话,对面的她哭了。

当时我觉得那是喜悦,所以我去牵她的手。

她挣扎了几下,然后乖乖的把整个身子都靠到我的胳膊上来。

当时我觉得那是女孩的矜持,所以我没有在意。

直到很多年过去以后,我才在某一天明白了那是难过的泪水,还有悲愤的挣扎。

四年后,另一个女孩的手,依然是那么柔嫩、细弱、冰凉。

四年后,我依然是那么幼稚。

终究,我还是没能等晓芸十年。

                           (十五)

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和笑吟的事告诉给宝哥。宝哥的表情像吃了一只苍蝇……不,是吃了一堆苍蝇。他先抓着我去了丝丝的家,然后站在丝丝身边,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我。

我一眼就看到了信封上的莲花。

「还有一个月高考的时候,晓芸回来了,本校高中部,丝丝我们三个一班。我和丝丝怪她薄情,她写了这封信让我们俩交给你。我们俩怕影响你高考,商量后决定等你考完试回来再给你。」

宝哥如是说。

我不但有了和晓芸的十年之约,也给了笑吟关于负责的承诺。

宝哥和丝丝耽搁了一个月,但是在我看来,却只差了一天。

我没有看信,而是把它小心翼翼的放在衬衫的口袋里。那里,最接近我的心。

走出丝丝家,我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晃。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想看信,可是又不敢。我怕信里全是她对我的希冀嘱托。我更怕信里让我回来找她、再续前缘。我最怕信里说她已找到爱人、所以不回我的信并祝我幸福。我想去她家找她,可是也不敢。我怕她爸,我怕她,我怕我自己……

其实,我忽然间什么都怕。

从胡思乱想中醒觉时,我竟已来到那条熟悉的河边。我站在小桥的一端,远远的看着曾留给我无数美好回忆,让我魂牵梦萦的那棵同根双生杨。我的余光瞄见,桥对面有一个人影顿住。我下意识转头去看,登时浑身一颤。

晓芸。

桥并不长,但走过去却需要四年的时间。

我越走越快,渐渐的跑起来,就如同她离开时我跑过那条长长的走廊。她也一如旧日般静静站在那里,弯起眉眼笑看着我。

无穷的思念爱恋,就亭亭玉立在眼前。四年的时光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最后定格的笑吟的吻把我硬生生拉停在晓芸面前两步远。

咫尺,便是天涯。

「你好吗?」

在一千三百种打招呼方式中,我依然很准确的选择了最愚蠢最无稽的那一个。

「很好,你呢?」

她有些吃惊,收起了眉眼间的笑意正色回答。她的眉心依旧很开,眼睛依旧很大,马尾依旧很利落,可我却清楚的看到了她身上的那种陌生。

「我给你写了很多信。」

我希望她能给我一个解释,哪怕是一个敷衍我的答案。

「你看我给你写的信了么?」

她看着我的胸口,看见了露在外面的那朵莲花,于是反问。

「看了。」

善意的谎言,为了宝哥和丝丝,更为了我自己。

「这么久的时间,不管你怎么决定。你还能把信装在口袋里,还能来这里看一看,我就很高兴了。」

她再次弯起眉眼,只是这次有些勉强。

「呵呵,我……我……我一直很……」

四年前,我是腼腆的口吃。四年后,我是被笑吟吻的口吃。

晓芸定定的看着我,眼睛里有鼓励,有期许。聪慧如她,早知道我想说什么。可是知道和听到,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概念。

「我……我……」

晓芸还是四年前的晓芸,而我已经不是四年前的那个我。我吻了另一个女孩,牵了她的手回家。爱情是神圣的,是单一的,我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说我喜欢晓芸,说我很想她。还有,如果我说了,那笑吟怎么办?

「情感终究敌不过时间,距离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一个月没有消息,其实我早该想到的!」

晓芸忽然开口,对着我身后微微一笑,然后一颠一颠的擦着我的肩往远处跑走。我惊愕回头,发现笑吟苍白着脸站在我身后,正伸出手来牵我的手。

我愤怒的打开笑吟的手,疯狂的追上晓芸。我抓住她的胳膊,却被她更加愤怒的甩开,继而指着我的鼻子恨声说。

「不要让我瞧不起你!」

晓芸一直以来都是温柔羞涩,从来没有这么对过我。看她的样子我有些恐惧,而这恐惧瞬间就变成了愤怒。

「是啊,每三天一封信,就连血书也是从不回复。我是不是早就让你瞧不起了!」

晓芸听见血书两个字明显一怔,紧接着眼中就流出泪来。但她很快开始忿忿然,看向我的眼里全是讥笑和不屑。

「你只关心这个问题!这些年来,你喜欢的不是我,你喜欢的恐怕是你自己!」

她的话像是一粒子弹,击碎了我的心。看着她越跑越远的背影,我却只能颓然坐倒在地上。

她跑过那棵双生杨。我常靠着的那树身上用刀刻着一行字:「欲谋一面而不得,有缘再见!」

                           (十六)

我没喝多少酒便已酩酊大醉。

醉,其实与酒无关。灌醉我的,是信。

信中她向我道歉,说从没有给我回信是因为她年纪小,不懂得珍惜。此外,还说了一些语无伦次的话,有回忆,有叹息。总体看来,她每一句话好像都有两种意思,似乎在向我招手,又似在开解我、让我放手前行。

我每念一句,就喝一杯酒。每喝一杯酒,就流一行泪。

读到信的末尾,我看到一行字。

「现在我已回到此地,且不希望你回信。」

原来如此!我如你所愿!

架着我离开饭店的时候,是宝哥。扶着我躺在床上,给我脱衣擦洗的人却变成了笑吟。

我应该是吐了自己一身,不然她不会一件件脱我的衣服。

一个女人,离我很近。柔嫩冰凉的双手偶尔粘在我滚烫的身体上,让我的神智可以回复刹那清明。

就在那一点点的清明中,我好像闻到了在记忆中漂浮了许多年,让我无法忘却的那股发香和体香。

我绝不能再一次放手!

留住瞬间,即是永恒!

我想睁开眼去寻找,可眼皮却重的像坠了铅块,只好将手臂胡乱的在空中挥舞,像一个溺水求生的人。

有一双软糯湿润的唇瓣印上了我的嘴。

津唾交错,浮滑熨帖。

四年了,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舒服过。

我的嘴开始疯狂的吮吸,我的手一直紧紧的拥着,情欲复苏。

我听见了一声嘤咛和似乎从鼻腔中发出的连串抗拒,怀中人的体温由低变高,身体的扭动越来越弱,继而转强。我的眼睛还是睁不开,可我却仿佛模糊的看见了。

她。

她弯起眉眼对着我笑,我的身体却像就要炸开一般。一股兽性在我的体内四处激荡,我忍了再忍却终于还是扑上了她的身体。她单薄的衣衫被我轻易的撕开,裸露的肌肤如雪般嫩白。我发狂般的嗅着她的发香体香,将心中的思念和痛恨化作雨点般的亲吻落在她的脸颊和身上。我隐约的感到她的指甲好似在我的背上不停刮划,可那种感觉就如同我怀中的她一样不真实。

她的衣物已经全部剥离了她的身体,我只觉得下体涨的难受,却怎么也释放不出来,只是胡乱的拱来拱去。我急的像一头看见眼前美味猎物却不知如何下口的豹子,嘴里发出的动静已经连自己都辨不出,也许是更近于动物狂暴时的声音。

一双手贴上我的胸膛,用力的抵住然后慢慢滑下。随着好像很远的地方发出的几声金属皮革敲打的响声,我下体的涨一下子暴露在冰凉的空气里。

我往前耸动身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让身体里难捱的暴戾蛰伏一些。不知几次耸动之后,怀中的她忽然痛呼了一声。未几,我的下体被一团柔嫩冰凉包围,紧接着便有力道带我向前。很快,柔嫩冰凉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圣火般的滚烫。我体内的狂暴泄洪般向着那团滚烫涌去,却被阻挡在那滚烫中一个难以突破的地方。

一试无功,再试未果,奋力数次,终于突破阻滞,畅通无阻。

我的肩头仿佛被蚊子叮了一口,痒痒的发麻。怀中的她却像是被猛兽袭击,似乎痛苦的不能自已。我的下体进入了一个未知的世界,湿滑狭窄。全身的精气都集中在了下体,随时都有可能喷发出去。

终于,我体内的所有感觉都在下体处流到体外,无影无踪。那失去感彻底的让我都感觉不到怀中是不是还抱着她,更感觉不到她是不是也抱着我,没有离去。

没有感觉,只好呢喃。

「晓芸,我爱你!」

呢喃真的有用,我一下子就感觉到了怀中的她。甚至清楚的感觉到她身体紧绷,呼吸冰冷。

「你说什么?」

她好久没有离这么近和我说过话,所以我重复。

「晓芸,我爱你!」

对我这种王八蛋来说,两巴掌真的太便宜我。

                           (十七)

第二天我酒醒,对着床单上的斑斑血迹呆滞了许久许久。面对着她,我最终懦弱的选择了逃避。虽然离开学的日子还有段时间,但我还是决定启程。我不想再在这个给我各种回忆的地方多呆,哪怕一分一秒。

大概有六年的时间,我没有见过笑吟。

我上了几百公里外一所还不错的大学。大一的下半学期为了一个忘了名字的女孩和人打架,被学校开除。

父母知道了我被开除的事情,怒不可遏之下断了我的生活费供应。我开始背着行李卷,揣着仅有的几百块在社会上闯荡。

租住在门只能开半扇、屋子里只有床、鞋要脱在门外的地下室的那段日子,我用半个月工资嫖了一个歌厅小姐。她很丑,但是眉心分的很开。

从地下转战到地上,终于不用担心鞋子被人偷走的那段日子,我勾引了群租房里的一个小姑娘。她的个子很矮,但是她的声音有些黏黏的,每句话尾的字用的都是开放式的虚破音。

在群租房搬出来,住进干净敞亮的一居室的那段日子,我和公司的前台搞在了一起。她特别粘人,什么事都要管。她看不惯我每次写字的时候用纸背,也总告诫我话梅糖吃多了对牙齿和身体都不好。虽然我喊她的时候,她总会像只小兔子似的一颠一颠的跑到我面前、弯起眉眼笑对着我,但我还是在她第一百次打开客厅的灯,把弹吉他的我暴露在光明下的时候甩了她。

随着身边的女人如走马灯般换来换去,我的事业和生活越来越好。我每年只在过年的时候回一次老家。开始是因为无颜面对父母,后来是因为我对老家越来越陌生。

在异乡奋斗,不知不觉的就疏远了家中的朋友。等混出点人样回家,却发现一切熟悉的东西都已经面目全非,所有希望见到的人早已无迹可寻。

国企改制,我们的母校从企业办学转变为政府办学,晓芸的父亲调职了。企业内部电话被电信局收回、打散、换号。

拆迁大潮,我家搬走了,宝哥家搬走了、丝丝家搬走了、晓芸家搬走了,笑吟家应该也搬走了。几个家属院里都是人去楼空,只剩下风沙穿过破碎玻璃窗时发出的呜咽。

第一次去双生杨下缅怀的时候,树林边已经开始建起厂房。第二次再去,双生杨已经变成了一次性筷子。

这还是我的老家么?

                           (十八)

第六个年过完,我匆匆忙忙的赶回自己奋斗的城市,看好了一个自主创业的机会,投入了所有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然后兢兢业业的失败了。

一败涂地,毛都没剩下一根。

我在城中村听着隔壁的叫床声,啃着昨天剩下的凉馒头的时候,有人敲我的房门。我以为又是对门的熟妇来找我撩搭,所以带着满嘴的馒头渣一脸淫笑的去开门。

笑吟。

她的额角挂着汗珠,喘息未定的站在门前,两只小手努力的提着一个大大的小提琴箱,似乎有些吃力的样子。

不!不是小提琴箱,是行李箱。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十分白痴!

她蔑视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一把将我推开,打开衣柜安置自己的衣物。

她把我如同狗窝的床铺整理的整整齐齐。

她扔掉我这个月买馒头咸菜时候得到的所有塑料袋。

她把我的衣服袜子泡了一大盆。

我感觉我的腿站的有些麻木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你怎么找到我的?」

她本来在风风火火的干活,听见我的话却变成了一只母老虎,嗖地一下子窜到我面前,右手连着给了我两巴掌。

「想找,就一定能找的到!」

她的声音恨意十足。

她究竟是在责怪我,还是在叙述这几年中的自己?

肤若凝脂、粉面桃腮。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居然打了我两次!

我要把她乱棍打死!

一天到晚没啥鸡巴事的时候,心里就越容易想关于鸡巴那点事!

我捧过她的脸,开始猛烈的吻她。她先是对我拳打脚踢,后来便慢慢软成了一滩泥。她的唇依旧柔软湿润,她的唾液仍然香甜细滑。可我已经过尽千帆,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纯情处男。

「你这个大混蛋!」

她趁着我脱她上衣、没有吻着她的时候狠狠的说。然后就捧起我的脸,猛烈的吻我。我解下她的胸罩,她就撕烂我的背心;我扯掉她的裙摆,她就解开我的裤带;我抓捏她的屁股,她就攥住我的鸡巴;我把她扔在床上,她就搂着我的脖子将我一同放倒。

寸步不让,抗争到底。

她要的,可能真的只是一个公平。

我的鸡巴已经昂首挺胸,她的小穴也已经流水潺潺。我一边咬着她的奶子一边准备插入、狠狠的操她,可她却把分开的双腿一合,用膝盖顶住我的胸膛,阻住我前进的步伐。

我喘息着、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她喘息着、万分坚定的看着我。

她伸手向下,无比准确的抓住我的鸡巴,就像这个动作在她心里已经演练了无数遍。我感觉鸡巴被一团柔嫩冰凉包围,紧接着便有力道带我向前。

「干我。干我!」

她铿锵有力的大声说。

第一遍不够力道,于是她在第二遍说的时候加了重音在第二个字上。

我知道她什么意思,也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所以我很羞愧。她用如此坚定的眼神看着我,所以我开始恼火。

恼羞成怒。

我狠狠的向前挺送,把整根凶器一下子插进她的身体里。她略带痛苦的大声呻吟,尾音却变成了断续的喘息,不知是哭还是笑。

她的语言变的放荡,可那里却依旧湿滑狭窄。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等我。

我大力的在她的身体里驰骋冲杀,拔出见头,刺入没根。什么九浅一深,速出缓进都被我抛在脑后。我只有一个念头:操她,操死她!

她抓着我的胳膊,眉头皱的紧紧,脸上浮起红晕。她噬着下唇放声呻吟,如同一只骄傲的天鹅占据了最好的湖面,兴奋的引吭高歌。

屋子外面的夫妻吵架声、儿童嬉戏声、桌凳吱呀声、电视喧哗声通通消失不见了,整个世界在她这近乎于圈地划疆的声音中变得无比安静。

我直起身,把她的两条腿分别搂在臂弯中,继续勇猛的征战。下体交合的地方撞击不停,发出清脆的啪啪声。她的一对又大又挺的乳房在她自己双手的揉捏下依旧剧烈的晃动,与她披散在床单上的长发共同组成了一副动静结合的美丽画面。

我感觉自己就要射精,于是在动作上更加了几分力道,抽插的速度也提升了一倍不止。她的腰越来越挺起向上,逐渐变成了一个床面上的拱桥,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舒服的快要死去。我大叫一声,把浓浓精液灌在她的身体里。她大声的呻吟,最后变成拖着哭腔的喘息。

屋子里万籁俱寂,于是外面的世界重新人声鼎沸、车水马龙。

                           (十九)

第二天早上,她给我下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然后坐在对面静静的坐着看我吃。

她忽然开口说。

「今天是第十一年的第一天。」

我一怔,猛的记起今天是2004年12月22日。

我的心没来由的一紧,像是被人死死攥了一下。

低头吃面,看见自己的眼泪和鼻涕一起落在碗里。

我继续吃面,努力吃得不动声色。

端起碗,把剩余的面汤一饮而尽,长出口气说。

「等我挣了钱,就娶你。」

                           (二十)

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时候,万人空巷。

我被一家企业聘做策略顾问,还和笑吟一道开了家广告公司。笑吟在我们的公司管行政人事,又张罗着在四环外买了房。

搬进新居的那天,是开幕式当天。

前一天有家供应商送了我们一张开幕式的门票。

笑吟一边埋怨供应商小气,一边对我依依不舍,一边兴高采烈的收拾看现场的装备。她拿了车钥匙出门的时候,在我脸颊上重重的亲了一口。

「在家乖乖的,等我回来!」

我划开纸箱,想把里面的书放在书架上。我低估了书的重量,拿了好大一摞,结果手一滑全摔在地上。

我一本本的捡起,忽然一个印着莲花的信封闯进眼帘。

我怔住了。

自从醉酒强占了笑吟初夜的那晚,我就再没见过这封信。我一直以为笑吟把它撕了、烧了或者怎么了,却从没想过她还一直保留着。

见到信之前,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了晓芸,投入了一段新的生活和感情里。但是,看到信的一刹那我的心跳就明白的告诉了我,那是在自欺欺人。

我在沙发上坐好,小心翼翼的把信纸抽出展开。那十分熟悉的字迹现在看起来带着些许青涩稚嫩,却是好久未曾有过的真实。

「现在我已回到此地,且不希望你回信。」

重新看到这最后一句时,我忽然呆了。

真的要断情丝,又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封信?

真的不希望回信,又何必多此一举?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一直以为事情一定是我曾经想到的那样,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不同的解读版本!和这封信一起被尘封掉的,是当年那个我所拥有的幼稚的思维。

心有所悟,再回头看信中所有的话语,就全都变了样子。

字字有意,句句留情。

我腾地起身,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句话。

「欲谋一面而不得,有缘再见!」

这分明是谋一面而至永世,又怎么会是仅谋一面?

所有和晓芸有关的记忆在我脑袋里爆炸开来,让我烦躁不安。我失去了五官的功能,剩下的只是在记忆里不停穿梭。我在屋子里飞快的来回行走,似乎只要双脚跟上了思绪的速度,心就不会再那么痛苦。

我多傻!

一直傻了这么多年。

一股冲动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强烈到让我全身发抖。

我要去找她!

我穿好衣服直奔门口,拉开门却又犹豫了。我要去找她是因为我相信一个人的信念,那个人说:「想找,就一定能找的到!」

说这句话的人,已经依附在我身边整整四年!四年的披荆斩棘,四年的相濡以沫。我真的要因为一个飘渺的未知再次放弃她的期冀和自己曾经的承诺?

爱情重要还是生活重要?

我一直以为这个问题很无稽。现在这个无稽的问题却横亘在我面前,无法逃避。

最终,我咬牙摔门离去。

人,总会在某个时候为了某一个人疯狂一次。

何况她不是某人,她是她。

                          (二十一)

我关了手机,租了一辆车开回老家。

我先去了面目全非的母校,向所有的教职工打听她父亲的新工作单位。

到了新工作单位,我才知道她父亲已经退休半年了。我贿赂了管档案的那个老女人,却发现档案上的地址就是那个已经拆迁的家属院。

老女人说晓芸父亲办的是等退,因为女儿嫁在了上学的那个城市,要过去帮着筹备。老女人还听说婚期应该就在这几天。

她要嫁人了。

不行!

我马不停蹄的驱车千里,赶到了那个我曾经恨之入骨、认为远在天涯海角的城市。

我沿途打听,终于找到那个我在信封上写了无数次的地址。那是她爷爷的家,我本以为肯定会得到她的消息。可是,我忘记了让我生平第一次醉酒的那个红章——查无此人。

那个地址现在是一个火车站。

茫茫人海,我该何去何从?

我以那个地址为中心,慢慢的扩大搜索半径。我不吃,不睡,眼红红的打量每一幢路过的建筑,直勾勾的盯着每一个与我擦肩而过的路人。

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大?

三天两夜,我再也坚持不住。就在这时,路旁的一家饭店忽然放起了电子爆竹,一队婚车缓缓停下。

我欣喜若狂!

                          (二十二)

我连着闯了五个婚礼现场,挨了几次骂,幸运的是没有挨打。

据说,那天是个好日子。

只是这好日子不属于一条疯狂又狼藉的狗。

也许,她注定是我生命中的绚烂流星。也许,她在双生杨下伤心离去的那一天,就已经把我忘记。

推开家门,看见我的照片散落了一地,每张照片上都布满了脚印。呆呆坐着的笑吟蓬头垢面,看上去比风餐露宿的我还要不堪。她听见门响抬头,眼睛一亮就扑了过来。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抱着我,像是一松手我就会永远不见。我被她勒的有些喘不过气,却莫名的喘息着笑了起来。

听见我的笑声,她偏了偏头,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

我没出声,她也没出声,只有一丝血水从她的嘴角流了出来。

不知是她的还是我的。

「我们结婚吧。」我的语调低沉,听上去像是在哭。

她听了我的话,愕然看着我。

「嫁给我吧。」

我换了一种说法。她开心的笑起来,笑的泪眼朦胧。

忽地,她翻了翻白眼,向后就倒。

我吓了一跳,抢前把她搂在怀里。

她睡着了。

                          (二十三)

婚后的两年时间只不过弹指一挥。

金融危机把制造业和出口搞得大伤元气,可我所在的广告业却逆势上扬。本是小小的公司扩大了规模,也从租的办公室搬到了自己购买的写字楼里。车子也从wv换成了四个圈。

笑吟很少离开我身边。熟识的人笑她看我看得太紧时,她就会满脸幸福的看着我,嘟囔一句:男人有钱就变坏,一定要看紧些。可我知道,她是怕我再一次疯狂的不告而别。

其实一次疯狂就已经耗尽了我全部的气力了,只是她不知道。

「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说这话的时候,她虽然正骑在我身上摇晃、处在高潮的边缘,但语气却从未如此平静、如此理所当然。

我把精液射在她的体内,然后搂着她沉沉睡去。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

晓芸离开以后,虽然我无数次祈求上天,让我在梦里和她相会,但是却从来没应验过。很奇怪的,这么多年我只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是那次去她的城市找她未果,在旅馆里昏睡的时候,我梦见自己仍然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寻找,可笑的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女人。第二个梦就是这次。

我梦见和宝哥、丝丝还有一个不认识却又感觉很熟悉的女人一起逛街。逛了一会,宝哥和丝丝不见了,只剩下我和那个女人。我看中了一个东西,正要掏钱,胳膊却被那个女人拉住了。

「别买了!」

「你凭什么管我?我就想买!」

「别买了!我告诉你,我刚刚生了个儿子!」

「你疯啦?咱们不是一直在一起逛街呢吗?」

「真的!刚才!就是刚才!」

那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我猛地惊醒。

周遭一片漆黑,笑吟抱着我的胳膊扎在我的怀里,闭着眼呢喃一句梦话。

「儿子,我生的是个儿子。」

                          (二十四)

笑吟如愿以偿的怀孕了。

她的妊娠反应很厉害,稍有不适便会呕吐。她的肚子越来越大,可身子却愈发羸弱。我驱车送她回家,把她安顿在她父母那里,希望她可以得到最妥善的照顾。

亲了她的肚子和脸颊,我下楼准备回程。刚打开车门,身后就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哎呦,这不是蔡大老板嘛!好久不见呐!」

我错愕回头,比记忆里臃肿了很多的丝丝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子,用一种玩味的表情看着我。

我惊喜的笑着和她打招呼,想和她叙叙旧,也想在她嘴里听到一些晓芸的消息。可是她却牙尖嘴利的把我损了个体无完肤,结束的那段话让我整个人直坠入冰窟,通体冰凉。

「她在结婚前三天玩失踪跑去满世界找你,你哪怕还有一点点良心,怎么会舍得让她哭着回来嫁人?亏我对扣下那封信还自责了这么多年!现在看来,没让她跟你这个王八蛋,算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了!」

「她找到了我家?」

「你装什么孙子啊?08年8月12号她结的婚,婚前三天让我这个伴娘顶着,她跑去找你,说只要找到你就逃婚。结果结婚当天早上拿着当初她写给你的那封信回来,哭着上的婚车。这还能有错?」

原来那天真的是好日子!

我忽然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被人用刀剜出了一个大洞,冷风一直贯穿了胸口,感觉不到里面有哪怕一点点的热气。而丝丝还在继续说着话,每个字都像是在往我胸口的大坑里放冰凌。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孩子都五个月大了!」

我忽然心有所感,一把抓住丝丝的手,说了一个日期,又说了一个性别。丝丝闻言惊诧,圆睁了眼脱口道。

「你和她还有联系?」

我的心口生成了一个漩涡,拉着我整个身体都往那里聚过去。如同中了牵机毒,我蹲在地上,头就要和脚碰在一起。

我以为她早已把我忘记,原来她也一直在像我惦着她那样惦着我。

我的两个梦竟然都不是梦,而是冥冥之中我和她之间紧密无比的联系。

我喘不过气,努力向丝丝笑着。

    我一定笑得比哭还难看。

                          (二十五)

丝丝说晓芸正在父母家暂住,但她只知道晓芸父母家所在的小区,却不知具体的楼宇和门牌。丝丝还说晓芸每晚七点半都会下楼散步一小时,风雨不变,已有十六年。

可我终究还是没有遇见她!

或者,上天早已经安排好,不再给我们任何一次机会!

我回了我的父母家,翻出满是尘土的红色心形音乐盒。赶路敲门见到笑吟,刚好是清晨。她先是惊诧于我的出现,继而皱眉探究我身上的酒气,最后眼神在我托起的音乐盒上面放光。

「呀!好漂亮!」

「专门订做来送给你的!」

我骗她,她就欣喜的打开来听。孤独的舞者继续孤独的旋转,孤独的音乐继续孤独的演奏。

「这首歌好老了,为什么用这首?」

我微笑,却没有回答。只是揉揉她的头,然后把她搂在怀中。

那一年,那一天,那个红衣女子。

她打开琴盒取出小提琴,开始演奏。

她演奏了两首曲子。

第一首我没听懂,但是我把第二首曲子永远的刻在了心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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